各二级学院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、全国教育大会精神、团十八大精神和团省委关于青年工作的精神指示,引领广大青年学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勤学、修德、明辨、笃实;爱国、励志、求真、力行”要求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争做“有理想、有追求,有担当、有作为,有品质、有修养”的大学生,在青年大学生群体中挖掘先进事迹,树立榜样模范,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,使华园学子在学习榜样、创先争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“人人学习榜样、人人争做华园之星”的校园氛围。经校团委研究,报校领导审核同意,组织举办2019年度“榜样的力量”——华园之星系列评选活动,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生或团体
二、参评类别及标准
(一)年度之星
综合素质优异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政治立场坚定,学习成绩优秀,获得奖学金等荣誉;思想政治素质突出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获得广大师生认可;担任学生骨干,曾荣获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,带动同学积极参与校园大型活动和重大工作安排,为广大师生和学校建设服务;热心社会公益,关爱并帮助他人。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:先进事迹获得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;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;在文、体、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,在国际、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;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;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。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。
(二)自强之星
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在爱国奉献、道德弘扬、科技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榜样作用;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,或在压力、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,事迹突出。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较大反响;往届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,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,特别突出者另作参考。
(三)文明之星
在共建文明校园中有突出贡献,在文明养成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,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参与。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克己、慎重、积极主动、礼貌待人,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以模范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爱护社会和学校的一切公共财产,并能和破坏公务行为作斗争等。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。
(四)读书之星
依据图书馆妙思文献管理系统对2019年度全年读者借阅册次的排名统计,图书馆在全校评选出20名“最爱读书”的读者。
(五)才艺之星
多才多艺,能歌善舞,能书绘画,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,擅长各类体育活动,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,并多次在学校重大活动中表演,在校、市、省、国家中获奖,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并且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。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。
(六)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:
1、优秀学生干部
评选对象:班委会成员;各级学生组织正、副部长(含)以上学生干部(不重复评选);
(1)评选条件:
a.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。
b.模范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校纪、校规,遵守班级公约。
c.积极参加学院、所在二级学院、班级组织的活动,无无故旷课现象,各类出勤率达98%以上,并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本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d.工作责任心强,能以身作则,乐于助人,作风正派,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并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,工作成绩显著,对学院的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,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。
e.连续从事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工作。
f.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50%以内,考试、考查课无不及格现象。
(2)评选比例:
各班、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%比例评比。
(3)评选程序:
a.符合条件的学生写个人申请书,班级民主评议推荐,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二级学院。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,团委复评、公示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。
b.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,上报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在本院内公示初评名单三天,公布公示电话和邮箱,广泛听取师生的不同意见,及时解决学生的疑问。
2、三好学生
评选对象:学校除大一新生外其他全体学生;
(1)评选条件:
a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。
b.模范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校纪、校规,遵守班级公约,遵守社会公德,行为规范。
c.积极参加学院、所在二级学院、班级组织的活动,无无故旷课现象,各类出勤率达98%以上,并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d.本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,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30%以内。
e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讲究卫生,身心健康,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f.积极参加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科技创新、劳动日及其它有益活动。
g.同等条件下,在院级以上期刊、报刊、杂志发表过文章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获奖者优先。
(2)评选比例:
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%比例评比。
备注: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不能重复参与团委和院级评选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分配参考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、示范活力团支部名额分配一览表》。《三好学生审批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》需另附学生本人的成绩单(并由院系教学部门盖章)。先进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,纸质版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院公章。《先进班集体审批表》(附件4)及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材料、《三好学生审批表》(附件5)、《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》(附件6)电子材料。
(七)先进班集体:
评选对象:学院全体班级(新生班不参评)
1.评选条件:
(1)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;
(2)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,无违法、违规违纪行为,能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;
(3)全班同学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关系融洽;诚实谦虚,尊敬师长,文明礼貌;勤俭节约,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遵守公共道德,教室、宿舍卫生达标率在98%以上;
(4)班级学风严谨,学生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勤奋,全班同学考试课成绩及格率在85%以上,考查课在90%以上,参加学院、二级学院学生团体组织的学生占班级总人数的20%以上;
(5)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;同学自觉锻炼身体,体育达标率在98%以上;
(6)班委、团支部组织健全,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;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,团结协作,严格要求自己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,服务意识强,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备注:先进班集体各院比例分配参考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、示范活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》
(八)活力、示范团支部:
1.示范团支部: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、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,组织制度运转规范、顺畅。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,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、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。能够树立典型,营造创先争优氛围,构建以“全国活力团支部”为典型的示范团支部。选择和创建典型的目的要明确,要能通过典型示范解决青年工作和青年成长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。选择和创建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,要能够反映青年工作某一方面、青年成长规律某一特点的发展趋势。选择和创建的典型要有群众性,典型并非是高、大、全,而应当来自青年,植根于青年之中,为青年所信赖,所接受。本学年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团课平均完成率达到95%。完成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。对照《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》完成团支部“体检”工作,形成支部整顿提高任务清单。
2.活力团支部:团支部组织运行活力强,在基础团务管理、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,组织运转规范、顺畅。工作开展活力强。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,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,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、实效性。团员参与活力强。基层民主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,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、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。本学年“青年大学习”网上团课平均完成率达到95%。完成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。对照《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》完成团支部“体检”工作,形成支部整顿提高任务清单。
备注:示范团支部、活力团支部比各院比例分配参考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、示范活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》
三、评选方式
本次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,从班级、学院、学校三个层面进行评选。
1.评选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进行。
2.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须本人提出申请,由所在学院审核,并经学院团总支同意后各类别分别推荐候选人或团体上报校团委。
3.参评者须填写《安徽新华学院“榜样的力量”华园之星系列评选候选人汇总表》、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》、《先进班集体审批表》、《三好学生审批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》等,每项评选启动前需提供有关证书、作品复印件(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),相关材料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1月29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。(电子版发至:1932851069@qq.com)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评选“榜样的力量˙华园之星”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实质性举措,此次评选方式有所调整,突出整合学生奖项评选,教师参与和学生主导,更聚集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,发挥榜样引领的作用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认真组织,严格推荐。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,认真组织,要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宁缺勿滥”的原则,严格履行程序,扎实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。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的榜样,具有代表性、典型性和时代性。全面能力强的学生,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(三)广泛宣传,扩大影响。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、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果后,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“榜样的力量˙华园之星”典型人物及其事迹,营造浓厚舆论氛围,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不断提升“榜样的力量˙华园之星”的美誉度,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,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校团委万媛媛,内线:72708。
共青团安徽新华学院委员会
2019年11月6日
附件1:《2019年度“榜样的力量—华园之星”系列评选汇总表》
附件2: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、示范活力团支部名额分配一览表》
附件3: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汇总表》
附件4:《先进班集体审批表》
附件5:《三好学生审批表》
附件6:《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