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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学字〔2019〕12号-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

Date: 03 12,2019   Author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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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学生处   

院学字〔2019〕12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

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为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能等方面全面发展,及时、客观地反映学生在该学期的综合表现,同时为学生推优入党、奖助学金评定等提供参考依据,根据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,经研究,现决定开展我院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测评对象: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(不含2019届毕业生)

二、测评时间

2019年3月13日---3月27日

三、相关要求

1、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一项关系到每位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,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,是学生评奖、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,因此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开展此项工作时,请各二级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,务必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并确保有序进行。

2、若二级学院智育测评存在特殊情况,可根据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规定,结合院系实际,自行制定智育素质测评考核细则,同时报至学生处报备。

3、在各级、各类学生组织中工作表现良好的学生,可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分。具体加分规定,见附表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励量分表》。各学生组织学生填写好以后,由学生本人交给班级测评小组。加分证明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字,指导老师必须清楚每位学生的加分情况,加分证明必须加盖学校部门公章(校务助理团由各工作部指导老师签署意见,统一加盖学生处公章,助理团公章没有效力)。  

4、学生干部所加分数需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进行评定,干事享受加分者必须要非常优秀,在组织中表现很好,要保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所加分数客观真实,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不予加分,各部门学生干部加分情况需填写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汇总表》,报至学生处李梦。

5、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(见附件7),公示期间,如学生有异议,班级测评小组、辅导员、二级学院需进行核实和确认,同时做好相关记录。

6、测评结果公示期满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,并于2019年3月27日(周三)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送于学生处李梦老师。

报送材料: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汇总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(需加盖公章),《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》的电子版和纸质版(需加盖公章)。

注意事项:此次综合素质测评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,所有原始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查,不再统一报送学生处,学生处将安排专人对材料情况进行抽查,对测评结果进行随机走访,以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

1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

2. 安徽新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自我鉴定表

3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

4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励量分表

5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处罚量分表

6. 加分证明

7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(公示)

8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汇总表

  1.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汇总表

 

 

 

 

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3月12日